一、人物与时代背景:流言埋下的祸根
1. 核心人物
杨乃武(1841-1914):浙江余杭县书生,科举出身(举人),性格耿直,曾多次弹劾地方官吏贪腐,得罪县衙上下。

毕秀姑(1856-1930):绰号 “小白菜”,因容貌清秀、常穿绿衣白裙得名。出身贫寒,17 岁嫁与豆腐店伙计葛品连为妻,婚后租住在杨乃武家后院。

葛品连:小白菜丈夫,身材矮小丑陋,性格懦弱,以挑担卖豆腐为生。

刘锡彤:余杭知县,心胸狭隘、贪赃枉法,与杨乃武素有嫌隙。

2. 流言起源
杨乃武与小白菜因 “同院居住”“杨教毕识字”,被邻里造谣 “通奸”。葛品连对此心生猜忌,夫妻间渐生隔阂,为后续冤案埋下隐患。而刘锡彤早因杨乃武弹劾自己贪腐,欲寻机报复。
二、案发经过:一场突如其来的 “暴毙”
清同治十二年(1873 年)十月初九,葛品连突然浑身不适,上吐下泻,当晚便暴毙身亡。葛母见儿子尸体面色发青、口鼻有血,联想到邻里流言,认定是 “杨乃武与小白菜通奸,合谋毒杀亲夫”,当即到余杭县衙报案。

刘锡彤接案后,未做任何尸检,仅凭流言和葛母指控,便下令拘捕小白菜。审讯中,刘锡彤诱供不成,直接动用酷刑(拶指、鞭刑),逼迫小白菜承认 “与杨乃武通奸,受其指使,用砒霜毒杀葛品连”。
三、三级审判黑幕:刑讯逼供与官官相护
1. 县审:屈打成招的开端
小白菜被刑讯后,编造了 “杨乃武于十月初五给我砒霜,初六趁葛品连喝汤时下毒” 的假供词。刘锡彤随即拘捕杨乃武,杨乃武以 “举人身份” 拒绝下跪受审,并坚称自己十月初五正在余姚县探亲,有不在场证明。
刘锡彤为坐实罪名,一方面销毁杨乃武的探亲证据,另一方面上报浙江按察使司,请求革去杨乃武的举人功名(清代举人享有司法特权,不得随意刑讯)。朝廷批准后,刘锡彤对杨乃武动用 “大刑伺候”(夹棍、杖责),杨乃武胫骨被打断,无奈屈打成招。
2. 府审与省审:官官相护的闭环
案件上报杭州知府陈鲁后,陈鲁偏信刘锡彤的审讯记录,未核实证据便维持 “通奸杀夫” 的判决,判处杨乃武斩立决、小白菜凌迟处死。
杨乃武家人不服,上诉至浙江按察使司和浙江巡抚杨昌浚。杨昌浚委派下属复审,但涉案官员为掩盖刑讯逼供的真相,互相包庇,复审流于形式,最终仍维持死刑判决。此时,案件已形成 “县 - 府 - 省” 三级定论,看似已成铁案。
四、翻案历程:舆论造势与京控鸣冤
1. 家属的不懈抗争
杨乃武的姐姐杨淑英坚信弟弟清白,变卖家产筹集路费,带着杨乃武在狱中写的 “申诉状”,多次赴北京 “京控”(直接向朝廷上诉)。但起初因地方官员阻挠,申诉石沉大海。

2. 《申报》的舆论引爆
案件被《申报》(上海近代影响力最大的报纸)曝光后,引发全国关注。《申报》连续半年跟踪报道,质疑 “尸检不明”“刑讯逼供”“官员徇私”,甚至刊登杨乃武的申诉原文,引发民众对司法黑暗的愤慨。舆论压力逐渐传导至朝廷,慈禧太后也得知此案。
3. 朝廷重审:开棺验尸定真相
1875 年,光绪帝即位后,在舆论压力和慈禧太后的干预下,朝廷下令将案件移交刑部(全国最高司法机关)重审,并要求 “开棺验尸”。

刑部尚书桑春荣亲自主持验尸,最终查明:葛品连尸体并无中毒痕迹,实为 “因病死亡”(大概率是急性肠胃炎引发的脱水休克)。原来,葛品连长期挑担卖豆腐,饮食不规律,案发前曾食用生冷食物,导致上吐下泻,最终猝死。所谓 “砒霜毒杀”,纯属刘锡彤刑讯逼供后的假供。
五、最终结局:冤案昭雪与官员追责
1. 案件平反
光绪二年(1876 年),刑部正式宣判:杨乃武、小白菜无罪释放;葛品连系自然死亡,撤销 “通奸杀夫” 罪名。

2. 涉案官员惩处
朝廷震怒于地方官员的徇私枉法,下令严惩涉案人员:
余杭知县刘锡彤:革职流放黑龙江(永不赦免);
杭州知府陈鲁、浙江巡抚杨昌浚等 100 余名涉案官员:或革职、或流放、或降级;
所有参与刑讯逼供的衙役:杖责后流放。
3. 当事人的悲惨结局
杨乃武:虽获平反,但举人功名未恢复,狱中酷刑导致终身残疾(胫骨断裂),晚年以种桑养蚕为生,1914 年病逝。
小白菜:出狱后万念俱灰,看破红尘,在余杭准提庵出家为尼,法号 “慧定”,1930 年圆寂,享年 74 岁。
六、历史意义:清末司法改革的催化剂
1. 暴露司法弊端
此案揭露了清末司法的三大致命问题:刑讯逼供合法化(“断罪必取输服供词”)、地方官员权力滥用(县府省三级串通)、司法与行政不分(官员既是行政长官,又是法官)。
2. 推动司法改革
冤案平反后,朝廷被迫修订司法制度: - 限制刑讯逼供:规定 “非死罪案件不得用重刑”,审讯需全程记录; - 加强司法监督:建立 “跨省重审”“刑部复核” 制度,防止地方官员一手遮天; - 重视证据链:明确 “尸检报告”“物证” 为定罪核心,不得仅凭口供定案。
3. 舆论监督的里程碑
《申报》的报道首次证明:近代媒体可通过舆论压力干预司法,成为制衡权力的重要力量,为后世 “舆论监督司法” 提供了早期范例。
